行政執(zhí)法證件遺失公告(一)

來源:縣司法局 作者: 編輯:劉琦 2024-01-30 08: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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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茲有以下同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zhí)法證》不慎遺失,現宣布作廢,持證人信息如下:

  凡有人員持上述編號的證件進行行政執(zhí)法活動或進行其他公務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拒絕檢查并向我單位舉報(舉報電話:0737-8835628),特此公告。

  

桃江縣司法局

  2024年1月29日

來源: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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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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