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桃江縣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來源:縣教育局 編輯:劉琦 2024-04-23 17: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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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證我縣202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實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種類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二)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nèi))應在桃江縣行政區(qū)域內(nèi)。

  (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四)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

  1.申請認定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除本條第2項規(guī)定的人員之外,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nèi)。

  2.屬于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且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證書有效期三年)的,可憑《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在有效期內(nèi)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五)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小學全科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參加認定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一)網(wǎng)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以下簡稱網(wǎng)報系統(tǒng)),通過“網(wǎng)上辦事”欄目的“教師資格認定”入口進行申報。

  2.網(wǎng)上申報時間。

  申請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網(wǎng)報時間分兩段:

  第一段4月23日8:00—5月10日17:00(節(jié)假日除外,教師資格認定資料必須齊全);

  第二階段6月11日—21日(節(jié)假日除外)。

  3.桃江縣教育局負責受理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為桃江縣的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nèi),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能等同)應在桃江縣行政區(qū)域內(nèi),選擇對應認定機構“桃江縣教育局”。

  港澳臺居民持我縣有效期內(nèi)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桃江縣教育局申請認定;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駐我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可選擇桃江縣教育局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

  4.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yè)相同(該類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考試類型請選擇“國家統(tǒng)考”);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申請人認定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應與《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該類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考試類型務必選擇“師范生免試認定”,否則系統(tǒng)將無法核驗,認定不能通過)。

  5.申請人應根據(jù)網(wǎng)報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正面免冠一寸電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與粘貼在體檢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二)體檢

  我縣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指定體檢醫(yī)院為桃江縣桃花江中心醫(yī)院,地址:桃花江鎮(zhèn)芙蓉西路109號,體檢中心電話:15869774055。

  1.春季教師資格體檢時間分兩段:

  第一段體檢時間:5月11日-5月17日(節(jié)假日除外,體檢對象為第一段申請人);

  第二段體檢時間:6月24日-6月28日(節(jié)假日除外,體檢對象為第二段申請人)。

  2.《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由醫(yī)院提供,體檢結束后由醫(yī)院將體檢結果直接送交桃江縣政務中心教育窗口,不需本人領取。

  注:(1)體檢時申請人準備一張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證件照,須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第一頁貼照片處。(2)周一到周五空腹進行體檢,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體檢前三天忌煙酒,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女性避免生理期,孕期女性體檢時注意說明。

  (三)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網(wǎng)上申報、體檢完成后,請攜帶相關材料(確保資料齊全),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審核。

  1. 桃江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春季現(xiàn)場審核確認時間為兩段。

  (1)第一段: 5月11日—5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第一段申請人)

  (2)第二段: 6月24日—6月28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第二段申請人)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桃江縣政務中心教育窗口(四樓)。

  3.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從網(wǎng)報系統(tǒng)(www.jszg.edu.cn)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2)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nèi))。

  (3)戶口簿或居住證(需在有效期內(nèi))。駐我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證明格式依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但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我縣部隊。

  (4)一張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證件照,須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

  (5)學歷證書。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7)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提交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頒發(fā)的有效期內(nèi)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

  注: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所需材料凡經(jīng)“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電子信息校驗通過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提交的紙質材料包括學歷證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校驗不通過及其他系統(tǒng)暫無法校驗的材料則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專家審查

  我局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告知申請人不予認定的原因。申請人請注意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或瀏覽桃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了解自己的申請辦理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五)證書頒發(fā)

  我局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領取時間將通過桃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申請人請查閱發(fā)布的通知,及時查詢認定結果和領取時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桃江縣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四、其他事項

  1.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2.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wǎng)上申報和現(xiàn)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門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湖南省教師資格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4.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五、咨詢電話

  1.省中小學教師發(fā)展中心教師資格管理科:0731-82275272,傳真:0731-82275273。

  2.益陽教育局教師工作科:0737—4231504。

  3.桃江縣教育局人事股:0737—2659606。

  4.桃江縣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0737—2763159。

  


桃江縣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來源:縣教育局

編輯: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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